🚨 9月1日起已实施 · 增值税法配套补丁

持股拿分红
这些费用进项不能抵扣了

长沙翰元会计 · 更新于 2026-09-02 · 阅读约 5 分钟🔥 最新政策
9.1
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25 号施行
11
公告明确的具体事项
3
进项不得抵扣:简易+免税+非应税交易

老板先看这 3 条

增值税法今年 1 月 1 日已经施行了,配套细则也陆续明确。9 月 1 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相关公告正式落地,把"非应税交易"等事项写清楚——其中有一条,专门戳中老板们搞股权架构、持股平台的痛点。

📘 一、先说背景:这是增值税法的"配套补丁"

💡 增值税法 2026.1.1 已施行,实施条例新增了"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"这个概念。25 号公告(2026 年第 25 号)就是把它落地的操作细则,第十一条明确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(现已执行),且 1.1–8.31 已发生未处理的也按此执行。

📎 增值税法大背景和金税四期下的整体风险 → 税收征管法25年大修解读;企业合规自保 → 金税四期下中小企业怎么自保

🔢 二、啥是"非应税交易"进项不得抵扣?

简单记:这笔进项,对应的是一笔"不产生增值税"的活动,那它就不能用来抵你别的销项税。25 号公告把范围写明确了(节选重点):

可抵扣(第1条)
保险赔付、接受捐赠、未履约违约金、无偿提供服务、转让应收账款债权、与收入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
不得抵扣(第2条)
转让股权、持有股权/股票取得股息红利、货物期货(非实物交割)等
企业持有股权 / 股票 投资行为(非应税交易) 取得股息 / 红利 本身不缴增值税 相关咨询/审计/法务费 进项 ❌ 不得抵扣 ⚠ 为"拿分红"发生的专业服务费,进项税不能抵 持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 = 非应税交易 → 对应进项不得抵扣
图解:持股拿分红,相关费用进项被"卡"住

🎯 三、重点:这条跟老板的"股权架构"直接相关

🚨 持有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取得的股息红利、持有股份公司普通股(含有价证券)取得的股息红利,明确属于"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"。也就是说,为拿这笔分红而花的咨询费、审计费、法律顾问费,增值税进项一律不能抵扣。这对有持股平台、投资公司、集团内部股权架构的老板,是实打实的成本变化。
10万某投资公司年分红
相关咨询/审计费
≈6000其中增值税进项
(6%税率估算)
不能抵9.1 后实打实
变成成本
💸 以前这笔进项能抵销项税、等于少交税;9 月 1 日起明确"非应税交易"进项不得抵扣,这笔钱实打实变成企业成本。分红越多、相关服务费越高,损失越大。

📎 外籍股东拿分红也要交 20% 个税了(27 号公告)→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20%新政;两条都碰"股息红利",架构设计要一起算。

⏳ 四、年度清算:从"可以"变"应当"

兼营简易计税、免征增值税、非应税交易的企业,有些进项"既用在这、又用在那",分不清用途。新规则(现已强制实施):按销售额/收入占比逐期算转出,并于次年 1 月纳税申报期内做全年汇总清算,漏做要补税+滞纳金。

过去:税务机关"可以"清算
现在:纳税人"应当"清算(强制)
⚠️ 这是义务,不是选项。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把"可以"改成"应当"。漏做年度清算,前期少转出的进项要补转出并补税+滞纳金。建议财务现在就把"台账"建起来。

🏢 五、哪些企业受影响最大?

投资公司主业就是持股
股息红利+股权交易频繁
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/ 公司型
分红相关费用多
集团公司内部股权架构
关联交易多
兼营企业简易+免税+一般计税
混用进项要分摊

纯单一税率、无股权投资的贸易型小微,影响相对有限,但建议财务仍过一遍账,别漏了"无法划分"那块。

✅ 六、对照自查(中了建议尽快规范)

✅ 一条条打勾:中 2 条以上,建议做一次增值税进项专项体检
1
公司有没有股权投资、持股平台,并拿到了股息红利?
2
为拿分红花的咨询费 / 审计费 / 法务费,进项有没有误抵扣?
3
有没有转让股权行为,相关进项是否做了转出?
4
兼营简易 / 免税项目,无法划分的进项有没有按月算、建台账?
5
次年 1 月年度清算流程有没有排进财务日历(强制义务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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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5号公告什么时候生效?

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并且明确规定: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所以不是"9月之后才管",年初到现在的相关业务也要回头核对。

哪些进项税额明确不得抵扣?

公告把"非应税交易"相关进项明确列入不得抵扣:有偿转让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、持有股权/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、货物期货交易(不含实物交割环节)、以及销售货物服务等不属于境内应税交易的情形。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持有股票拿分红,什么费用不能抵扣?

为取得股息、红利而持有股权发生的相关咨询费、审计费、法律顾问费等,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。简单说:因"拿分红"发生的专业服务费,增值税进项不能抵。

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?

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、免征增值税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,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销售额/收入占比逐期计算转出,并须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做全年汇总清算。注意:实施条例已从"可以"清算变为"应当"清算——是强制义务。

跟我们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系吗?

若你公司有股权投资、持股平台、拿到股息红利,或兼营简易计税/免税项目,就要特别注意进项划分和年度清算。纯单一税率、无股权投资的贸易型小微,影响相对有限,但建议财务仍然过一遍。

非应税交易进项转出怎么做账?

购入时若已认证抵扣,应于用途确定属于非应税交易当期,做进项税额转出,借记相关成本费用、贷记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。例如为取得股息红利发生的咨询费,其进项税转入费用,不再抵扣销项。建议财务建专项台账逐笔登记。

无法划分进项年度清算具体怎么做?

兼营简易计税、免税、非应税交易的一般纳税人,按月按销售额/收入比例计算不得抵扣进项并转出;次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,对全年数据汇总重新计算,与已转出数对比,多转回、少补转。这是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的强制义务('应当'清算),建议把'次年1月清算'排进财务日历。

📚 信息来源与条文对照(欢迎核查)
本文要点对应条文
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(含股息红利)25 号公告 第二条
可抵扣的例外情形25 号公告 第一条
无法划分进项年度清算(强制)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
施行日期25 号公告 第十一条(2026.9.1)
📖 接着看这几篇(增值税、股权、个税一起看更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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